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近日发布本地上市现货比特币和以太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监管草案,并同步调整针对外国数字资产托管机构的监管思路,向公众征求意见。
该监管机构周一表示,正在就两份咨询文件征集反馈:一份包含泰国加密货币ETF的规则草案,另一份提出针对投资数字资产的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所聘请的外国数字资产托管机构的资质原则。在初始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可设立追踪比特币或以太坊的被动式ETF,这两种资产是仅有的两类合格加密资产。
上述草案是在今年4月就该框架总体原则进行咨询后发布的。泰国SEC称,多数受访者支持该框架,但就托管安排提出了意见,促使监管机构修改了原有提议。该框架是泰国打造机构级全球数字资产中心目标的一部分。
根据拟议规则,比特币和以太坊ETF只能在泰国证券交易所(SET)交易。每只ETF追踪单一加密资产,且在每个会计年度内,该资产的净敞口平均值须不低于基金净资产值的80%。
拟议规则还允许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投资于在泰国注册的加密ETF,以及其已被允许投资的外国加密ETF,但须遵守现有投资限额。不过,在初始阶段,监管机构不允许发行与外国加密ETF挂钩的替代产品,包括追踪这些ETF的存托凭证。
泰国修订后的托管方案在初始阶段仍将境内数字资产托管机构作为加密ETF的主要托管服务提供方。泰国SEC表示:“根据修订后的方案,加密ETF仍将被要求主要使用境内数字资产托管机构,同时SEC可能允许在必要且适当的情况下,根据当前形势使用合格的外国数字资产托管机构。”
在另一份独立的托管人提案中,为投资数字资产的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提供服务的外国托管机构,须受到具有法律权力的监管机构监督,且其运营须符合泰国SEC认为充分的监管及投资者资产保护标准。
泰国SEC将在9月20日前就两份咨询文件接受公众意见。
